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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新闻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作者:章丘慈善总会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3-08-01  点击:631

 

中共章丘市委办公室

章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的 通 知

 

各镇党委(街道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属及以上企业(集团),章丘驻军,驻章丘各高校:

根据省和济南市关于2013年“慈心一日捐”活动的统一部署,今年在全市继续开展以“携手慈善、共建和谐”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山东省、济南市、我市《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具体体现,是动员社会各界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传统美德的重要措施,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慈心一日捐”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依法组织、公众参与、慈善组织运作”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慈心一日捐”活动。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大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动员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参加,踊跃捐助,为持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家园做出新的贡献。

2013年“慈心一日捐”活动,所募善款直接交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附件:2013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章丘市委办公室

章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522

 

 

 

 

 

 

 

 

 

附件:

 

2013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根据省和济南市关于2013年“慈心一日捐”活动的统一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今年我市继续开展以“携手慈善、共建和谐”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慈善组织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原则,积极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自愿捐款,为特困群众奉献爱心,为加快我市慈善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捐赠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三、捐赠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章部队;济南市属以上驻章单位;国营、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干部职工;其他热心慈善、乐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捐赠形式

(一)现金捐赠

直接以现金的方式参与慈善事业: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捐赠标准按照参考额执行(附后)。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捐赠一天的利润;鼓励单位和个人为发展慈善事业多做贡献。

(二)设立“慈善基金”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设立冠名慈善专项基金的形式进行慈善捐助。凡认捐慈善基金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捐赠企业可享受以下税收减免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三)捐赠时间

“慈心一日捐”活动时间为523日至630日。

五、募集资金的接收、管理

(一)市“慈心一日捐”活动,由章丘慈善总会组织实施,善款由市慈善总会负责接收。市直机关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好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捐赠活动;市经信局负责市属各企业和本系统的捐赠活动;明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好区内各引办企业的捐赠活动;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好市属学校的捐赠活动;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好卫生系统的捐赠活动;济南市工商局章丘分局负责组织好工商业户和个体经营户的捐赠活动;市人行负责协调驻章丘各金融系统的捐赠活动;市人武部负责驻章丘部队的捐赠活动;市高教办负责协调驻章丘各高校的捐赠活动。“慈心一日捐”活动开始后,各级慈善组织要在每日15时前,将当天接收的捐款交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3227008)。市慈善总会将及时汇总,并通过新闻媒体和市纪委监察局设立的章丘农廉网(http//60.217.72.17:7047—慈善总会)向社会公布。

(二)市慈善总会所接收的善款,均向捐赠单位和个人开具正规捐赠收据,并向捐赠人发放2013年“慈心一日捐爱心卡”留作纪念。活动结束后,请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进行监察审计,接受社会监督。

六、活动要求

(一)深刻学习领会。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慈善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参与慈善、奉献慈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慈心一日捐”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广造声势,强化民众的慈善意识,牢固树立“人人可慈善”的理念,使慈善成为市民的生活习惯和自觉行动。

(四)搞好总结表彰。在“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过程中,各级慈善组织要及时报道在“慈心一日捐”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活动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总结报章丘慈善总会办公室,章丘慈善总会将适时进行总结表彰。

各单位和部门要参照上述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附件:章丘市2013年“慈心一日捐”捐赠参考额

 

 

 

 

 

 

 

 

 

附件

 

章丘市2013年“慈心一日捐”捐赠额参考

 

正市级

400

副市级

300

200

工作人员

100

 

注:1、离岗待退人员执行以上标准;

2、事业单位在职高级职称捐赠200元;中级及以下捐赠100元;

3、离退休(含事业单位)老同志自愿捐赠。

 

 

 

 

 

 

 

 

 

 

 

 

 

 

 

 

 

 

 

 

 

 

 

中共章丘市委办公室 2013年5月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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